央廣網北京11月3日消息(記者吳喆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們的節目昨天關註了西安“12·18”特大銀行卡系列詐騙案。其實,近年來有關銀行卡被盜刷的事兒屢有發生,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多地也都有過媒體公開報道,持卡人卡不離手卻遭遇盜刷的情況,甚至還有不少持卡人的信用卡在國外被盜刷。
  如果說自己平白無故被盜刷了信用卡,本來就是一件糟糕的事情,那麼對於我們大多人來說,更糟的則是信用卡境內外被盜刷後,持卡人在向銀行申訴的過程漫漫無期,而銀行卻往往要求持卡人先把欠款還清,否則將會影響持卡人的徵信。這筆被盜刷了的冤枉錢,是否應該由持卡人先買單呢?
  近日,甘肅聽眾周先生向央廣新聞熱線反映,今年9月13號,他發現自己的信用卡在卡不離手的情況下,被盜刷了兩筆共19500元。9月15號,周先生把警方的回執和申請非本人交易拒付的材料傳給了工商銀行。
  周先生:95588給我回了個電話,說是你的資料我們已經收到了,交給後臺進行處理了,請耐心等待,這一等我就等了一個多月。
  9月29號,警方通知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周先生希望銀行能和警方對接。直到近10月25號,也就是這張信用卡還款的日子,周先生仍被多次催款。目前,周先生的這張信用卡已經產生了500多元的滯納金。
  周先生:我說這個錢不是我刷的,我不出。我告訴他們你們只需要跟警方確認一下,這筆錢確實不是本人刷的,銀行是不是可以做出拒付處理。
  來自江西的張先生也遭遇了申請拒付難的問題。他人在國內的情況下,信用卡10月17號在美國被盜刷3次,總計一千餘美元,21號申請非本人交易拒付後,至今仍在審批當中。工商銀行的客服說,希望張先生先還款,否則將影響個人徵信。
  工商銀行客服:還是得先還上的,以免產生逾期、滯納金等等後果,先生如果您先不還的話可能就影響您徵信了。
  在維權的路上,北京的蔡先生走的更長。他的信用卡2013年1月被盜刷共94258.5元,至今犯罪嫌疑人尚未抓獲。由於銀行拒絕賠付,蔡先生將工商銀行北京青年湖支行告上法庭,但法院一審駁回了蔡先生的訴訟請求。
  蔡先生:還得證明那個卡是假的,讓我提供證據證明,再一個,警方把犯罪嫌疑人抓住了,可問題是快兩年都沒抓到人,我認為應該你銀行先墊付。  
  即便責任明確了,持卡人是否能夠維護合法權益呢?周先生、張先生和蔡先生的遭遇,三個人共同點,都是信用卡在被盜刷前,曾在POS機上使用過。實際操作中,哪些情況銀行認賠?哪些銀行又不認呢?
  上周五,工商銀行敦煌支行業務主管陳彥找到了周先生,確認他的卡被盜刷。陳彥表示滯納金可以不還,但本金還得還上。信用卡被盜刷,一定是密碼被泄露。所以損失終由誰買單,關鍵還得看密碼泄露責任在誰。
  陳彥:滯納金銀行肯定不讓你掏的,最後案子破了呢,到時候由犯罪集團肯定要買單的,這個全部由犯罪嫌疑人買單,還是由銀行買單,或者銀行買一部分,取決於密碼,被別人盜刷的最關鍵的問題是密碼怎麼知道的,關鍵問題在這。
  有聽眾告訴記者,在卡不離手的情況下被盜刷,如果持卡人沒有設置信用卡交易密碼,第一時間向銀行反饋信息並證明盜刷後,維權成功的概率就大很多,因為銀行並不需要調查密碼泄露的責任。招商銀行客服人員介紹說:
  招生銀行客服:就像我們針對客戶如果在境外的這種,非過卡又非憑密碼的交易,這樣的款項在調查過程中根本不需要客戶承擔。
  據瞭解,目前國內發生的密碼泄露主要有ATM機上被“動手腳”、POS機刷卡泄露、電信詐騙三種情況。但銀行一般只在第一種情況下承擔責任。
  維權難,成為持卡人遭遇盜刷事件共同的困境。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如果消費者沒有過錯,不論信用卡被盜刷發生在境內還是境外,銀行都應當先承擔損失。
  劉俊海:由於信用卡被盜刷的主體,並不是消費者自己向銀行借錢,而是第三方不法行為人採取不法的方式占有銀行的資金,從信用卡合同的法律本質量來看,消費者的確沒有還款的義務。產生的責任還沒有定論的情況下,個人認為,銀行不應當擅自把消費者對有爭議的信用卡金額沒有還本付息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更不能被銀行擅自推到黑名單裡面去。
  據瞭解,近年來信用卡被盜刷的情況,絕大多數都發生在磁條卡上。我國將在2015年以前普及芯片卡,也提醒廣大消費者早日去銀行辦理升級芯片卡的業務。  (原標題:信用卡盜刷遭遇維權難困境 逾期未還清欠款影響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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